连云港市区贫困残疾人家庭子女高中及高等教育阶段助学补贴申请审核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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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市区贫困残疾人家庭子女高中及高等教育阶段助学补贴申请审核程序

 

连云港市区贫困残疾人家庭子女高中及

高等教育阶段助学补贴申请审核程序

一、由学生本人或者监护人(家人)向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残联提出申请,并据实填写《连云港市市区贫困残疾人家庭子女高中及高等教育阶段助学补贴申请审批表》。

二、申请应提供的材料

1、补助学生父母的《残疾人证》、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2、《连云港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或《连云港市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或父母残疾一方享受重残生活救助的有效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三、审核程序

 1、申请人所在乡镇(街道)残联初审签署意见后于每年9月底前报区残联(社会事业局)审批,并予以公示。

2、区残联(社会事业局)审批后据实填写《连云港市市区贫困残疾人贫困残疾人家庭子女高中及高等教育阶段助学补贴申请汇总表》于每年10月底前连同电子表格一并报市残联备案,市残联将《连云港市市区贫困残疾人贫困残疾人家庭子女高中及高等教育阶段助学补贴申请汇总表》报送市财政局核拨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