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区级机关作息时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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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区级机关作息时间的通知

 

关于调整区级机关作息时间的通知

各单位:

根据区政府办公室通知精神,区级机关自7月15日至9月30日执行夏季作息时间,具体安排如下:

上午8:30—12:00,下午3:00—6:00。

                             2015年7月2日